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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測說明   
自行車


各國自行車測試標準繁多,且測試方法、條件有相當大的差異常使業界無所遵循。本手冊摘錄CNS、JIS、DIN、NF、ISO、CPSC、CSA、AS及BS九種測試標準,依自行車工業研究發展中心零組件代碼分類、作一系列之比較。希冀使業界對各國自行車測試標準之差異有進一步的了解,進而選擇適當之標準作測試,節省生產成本。

電動自行車
 
運動器材


各國健身車與跑步機檢測標準繁多,且測試方法、條件有相當大的差異,這些差異造成業界參考之困擾。目前國際上現有健身車和跑步機測試規範有EN、AS、ASTM及JIS T1214(醫療復健用跑步機),這些規範之間有些差異,為了使業界對於這些規範之內容有所比較,特編輯此書。希冀業界對各國運動器材測試標準有進一步的了解,進而選擇適當之標準作為產品規格自訂之參考及產品測試之依據,以節省生產成本。


運動健身器材共同要求項目範圍:
1. 運動器材設計為站立在地板或被固定在牆上,天花板或其它結構物均可適用此標準。
2. 此一般標準適合所有運動器材測試項目之相,關規定如2項所示。包括:運動器材使

用等級如:職業性、家庭使用及其他動力驅動式運動設備。
3. 此運動器材規範不適用於兒童。
運動器材準確度等級區分:
1. Class A:高等精準度和耐久測試附加要求
2. Class B:中等精準度和耐久測試附加要求(可調整荷重級數)
3. Class C:低等精準度和耐久測試附加要求(無法執行顯示器或扭力系統)
使用等級區分:
1. Class S(Studio):職業性與商業性使用
2. Class H(Home):家庭使用

 

醫療輔具

各國手動輪椅與電動輪椅標準繁多,且測試方法、條件有相當大的差異,這些差異造成業界參考之困擾。目前國際上手動輪椅與電動輪椅測試標準的有ANSI、AS、BS、CSA、CNS、DIN、EN、GB、ISO、JIS、NF等十一種。這些規範之間有些差異,為了使業界對於這些規範之內容有所比較,特編輯此書。希冀業界對各國手動輪椅與電動輪椅測試標準有進一步的了解,進而選擇適當之標準作為產品規格自訂之參考及產品測試之依據,以節省生產成本。
輪椅測試前準備:
1.將測試時所需扶手與/或腳踏裝上。
2.若坐椅是堅硬的,則裝上製造者建議之最薄的坐墊。
3.若坐椅有一層薄膜包覆,則移除坐墊及其固定用之任何扣件。
4.電池可利用重量相差±1kg、重心相同的物品代替。
5.輪椅輪胎若為可充氣式,依製造者建議之壓力充氣之。若建議壓力為一範圍時,
則充氣到此範圍之最大值。
調整:
1.依製造者建議各部位調整到可使用位置。
2.若某些零件製造者未說明如何調整時,則僅可能調整至測試要求之狀況(注意
有許多零組件是相關的,調整其一則會影響其他零組件時,則注意需反覆調整,以達到測試要求)。
3.調整導輪朝行進方向0的零次方∼(-1)的零次方,若無法調成則儘可能的接近此方向。
4.若身體支撐系統與車架的之相對位置可以水平、垂直調整的話,將身體支撐系統調整到中間位置。若無中間位置以供調整時,調整到最接近中間位置後方或下方±5mm處。
5.依7176-7調整座位角度,調到座位與水平後傾8±1°,若無法調成角度,則調到大於8度,但最近8度之角度。
6.依7176-7調整靠背角度,調到靠背與垂直後傾10±1°,若無法調成角度,則調到大於10度,但最接近10度之角度。
7.調整腳支撐使小腿與座位之夾角,儘可能接近如7176-7所要求但不得小於90°。
8.調整手推輪角度至垂直與最大內傾之中間位置或若無法調成此角度儘可能調成接近此角度但大於此之角度,若無法調整至範圍,僅可能調整輪子在2°±1°於內傾方向。
9.若驅動輪之水平位置可調整,將其調整至中間位置±3mm處。若無中間位置可調,則儘可能調整至中間位置偏後處;若驅動輪之垂直位置可調整,將其調整至中間位置±3mm處。若無中間位置可調,則儘可能調整至中間位置偏下處。
10.若導輪之水平位置可調整,將其調整至中間位置±3mm處。若無中間位置可調,則儘可能調整靠中間位置;若導輪之垂直位置可調整,將其調整至中間位置±3mm處。
11.若二導輪間寬度可調整,則調至最大寬度。
12.若導輪在車架位置可調整,將其調整至中間位置±3mm處。若無中間位置可調,則儘可能調整靠中間位置,使車架與導輪間之距離保持最大。
13.小腿支撐與腳踏儘可能調至最低位置,但離地之距離不能小於50~53mm。
14.調整其他需要調整部分,儘可能調整到中間位置。若無法剛好調到中間位置,調整至靠近中間位置(較大邊) ±1°或±3mm範圍內。
15.檢查調整過程中,調整過之扣件,確保其依製造者規定鎖固。
測試假人
假人選擇原則及注意事項:
1.依據ISO 7176-11測試假人標準。
2.依下表選擇適當假人

最大使用者重量(W,kg) 所使用假人重量(kg)
≦25kg 25
25<W≦50 50
50<W≦75 75
75<W≦100 100

註:100、75、50kg假人小腿部分用二塊方鐵(規格如下)替代之
1.重量3.5±0.5kg
2.重心距腳踏板平面高20±2mm處。
3.執行防後傾桿靜力強度測試、握套鬆脫測試、扶手向上抗拉強度測試、腳踏向上抗拉強度測試、所有衝擊測試及疲勞測試時假人需按下述要求安裝之
3.1.將假人置於座位中心。
3.2.確保假人軀體與座位部份之間的樞紐能自由運作。
3.3.調整假人的前後位置,直到假人的背部角度與(a)量測到之角度±3度內。
3.4.利用彈性繩將其固定於輪椅上,並確保其能自由的活動,繩子綑綁方式依下規定
3.4.1.若輪椅有分開的兩個腳踏板,則將配重塊分別至於二個腳踏上。
3.4.2.若輪椅是單踏板的腳踏,則將配重塊邊對邊置於角踏板的中心線。(註:25kg的假人無須有小腿配重)
3.4.3.將小腿配重塊鎖固於腳踏板上,或在腳踏板上鑽一小於8mm的洞利用螺絲鎖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