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推動台灣成為「全球高附加價值製造中心」及「產業創新研發中心」,經濟部於今年度擬定「鼓勵國內企業於我國境內設立研發中心」申請辦法,希望使我國產業之發展能由製造朝向創新、研發及服務等知識含量較高的地方延伸,並將蓄積台灣企業核心能量與競爭優勢的「場所」,從「製造現場」延伸到企業「研發中心」,透過組織型研發中心設置,使成為推動台灣未來創新引擎動力之來源,並將我國產業所具有之「高效率工程能力」和「敏銳反應力」之「競爭優勢」逐步轉型以「研發」與「科技創新」為新的優勢。
台灣經濟研究院院長吳榮義在一場研討會中提到:台灣專利並未發揮經濟效益,關鍵在於台灣只有在R&D的「D」能力具有優勢,而「D」的報酬很多是附加價值不高的製造與代工;至於附加價值較高的「R」部分,台灣還需加強。
行政院提出「挑戰2008-國家發展重點計畫」裡,就有一項「國際創新研發基地」的構想,以促進產業的知識化與科技化。而「鼓勵國內企業在台設立研發中心」補助主要是希望導引企業以組織型態的研發團隊,蓄積研發能量,提升研發單位於組織之位階,進而從事前瞻研究計畫或創新研究計畫。玆將申請作業介紹如圖1、表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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