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法
九十年十月二十四日總統令修正公
九十一年一月一日行政院核定配合加入世界貿易組織之專利法部分條文施行
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發明專利
第一節專利要件
第二節申請
第三節審查及再審查
第四節專利權
第五節實施
第六節納費
第七節損害賠償及訴訟
第三章新型專利
第四章新式樣專利
第五章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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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更新在 週五, 29 一月 2010 15:07